——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综述
淮南作为华东重要的能源城市,过去由于受计划经济影响,重建设、轻生活,导致住房条件简陋,住房问题突出。特别是矿区,矿工住的是庵棚、简易房,条件好点的住房也就是平房,楼房、成套房比例甚少。改善住房条件,改革住房制度成为历史的必然选择。
起 航
1980年4月,邓小平同志关于房改问题的谈话,提出了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构想,提出住房要走商品化的道路,为中国房改指明了方向。春风化雨。原矿务局、煤机厂、纺织厂、化三建、化肥厂等一些大中型企业纷纷探索住房改革的新路子:陆续采取打分分房、部分集资建房、有偿分房、新房新租等形式,探索解决住房问题的新办法。
与此同时,淮南市成立了房改领导小组和房改办,重点针对传统住房制度的核心低租金和福利分房,制定了《淮南市共有住房实行新租的试行办法》和《淮南市出售公有旧住房暂行办法》,并支持鼓励企业勇于探索,制定房改方案,在原纺织厂、化三建等单位试点。但由于旧的住房观念在短期内难以改变,这些简单的改革也只能缓慢地推进。
加 速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不但为我国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使房改焕发了生机。在《安徽省城镇住房改革的意见》下发后,我市房改办制定了淮南市房改方案。1992年10月,市政府召开全市房改动员大会,号召全市人民参与房改方案的讨论修改工作,最后正式形成了“淮南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8个配套文件,并决定在18家企业先行试点。1993年6月26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房改大会,全面部署房改各项工作。自此,我市房改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
随着房改的不断深化,市政府于1995年4月5日召开全市房改大会,对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16条贯彻意见,淮南市出现了第二次房改售房高潮。到1998年4月市直机关售房结束,全市售房工作整体上基本结束。
转 折
1998年12月2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房改与建设会议,决定从1998年12月31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从此五十年的住房福利分配制度彻底走向结束,住房商品化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为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经省政府批准,2003年11月,成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市政府领导。2005年我市开展廉租住房补贴工作启动发放,现在又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重点做好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我市的房改工作由改革过去不合理的住房制度逐步发展到全面建立住房新体制的阶段。房改正式实施18年来,我市的人均住房面积,由房改前的不足6平方米,提高到现在的人均建筑面积28.96平方米,住房条件得到了根本的改善,新建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在淮南涌现。
推 进
我市房改能顺利稳妥地推进是因为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推进措施。
我市国有企业是房改的排头兵。企业的住房相对更困难,为此他们主动想办法,一步一个脚印,从打分分房到有偿分房,从部分集资建房买房到全额集资建房、购房,特别是淮南矿业集团大规模的拆迁改造,矿工的住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昔日的洞山新村变成了现在的上东锦城,成为我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住房的商品化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推动房改售房工作,房改办从市直机关直管公房寻找突破口。重点做好市航运管理局的售房工作,该单位同时利用售房资金再来建房,建好的房子又按照房改政策再卖给职工,让全体职工都尝到了房改实实在在的甜头。房改进入深化阶段,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成为住房制度改革的核心,也带动了一大批不愿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推动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面对房价上涨的新形势,现在重点实施保障房建设工作,实现居者有其屋。
(通讯员 蔡长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