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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淮南市院前急救暂行管理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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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院前急救暂行管理办法》出台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5/4 0:24:3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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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急救时免收过路过桥费

      近日,《淮南市院前急救暂行管理办法》出台。

      120急救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办法》规定,120急救电话是院前急救的唯一特殊服务号码。新制定的院前急救措施,具有两个亮点。一:对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应优先通行并免收过路、过桥费。对于阻挠急救人员现场救治,影响正常医疗急救工作秩序的,侮辱或以其他方式威胁、殴打急救人员的,非急救医疗人员冒充急救医疗人员招摇撞骗的,恶意拨打“120”呼救电话,影响医疗急救工作正常开展,扰乱公共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法律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办法》还对专职从事急诊急救人员,在晋升职称、评优、评先和享受福利待遇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应当给予优先照顾。同时,这也是继六安市后,第二个出台类似法规的安徽省地级市。

(记者 罗静 通讯员 李炳军)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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