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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最低价 其实是噱头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4/27 0:20:3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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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一名市民通过“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向市物价局投诉,反映在我市某手机超市购买的手机价格比临近的商场高出近600元。希望物价部门能为其主持公道。

      考虑到手机价格属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举报人进行了解释,并建议到相关部门投诉。但举报人坚持只愿意向价格部门投诉,并在超市等着检查人员的到来。放下电话,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当即前往该手机超市进行调查了解。经查,举报人前一天在该手机超市以1650元/部的价格购买了某款手机,当时超市营业员口头承诺该款手机价格为全市最低价,否则愿意退还差价。当天上午,举报人在另外一家商场发现同款手机明码标价为1058元/部,于是回到手机超市要求退还差价592元,但是遭到营业员的拒绝,而举报人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手机超市或营业员有最低价的承诺,在退款无望的情况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了“12358”。

      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当场对手机超市负责人进行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并提出经营管理和价格诚信方面的意见及方案。考虑到该手机超市是我市招商引资项目,纠纷是因为营业员业务生疏所致,本着快速化解价费纠纷,体现和谐消费的精神,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对这起纠纷进行了协调。经过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超市退还了举报人差价款592元。

(记者 杨涛)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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