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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大手笔奖扶全民创业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4/12 0:12:2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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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款专用 专户管理
凤台县大手笔奖扶全民创业

  日前,凤台县出台《凤台县推进全民新办工业企业奖励扶持办法(试行)》,大手笔推动全民创业活动,加快富民强县步伐。

  凤台成立县级推进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全民创业活动的领导与指导。办法要求,各乡镇要设立全民创业综合服务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引导和服务本地区全民创业工作。县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资金,设立全民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在凤台新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不含招商引资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新办工业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实行“零收费”,由县财政统一支付。新办工业企业五年内所缴税收的县级留成部分全额奖励企业。对入驻经济开发区、乡镇工业集聚区创业孵化园和农民工创业园的科技型和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优先提供标准化厂房。企业与开发区及乡镇签订租用厂房协议后,三年内免收租金。水、电等补贴优惠政策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新办工业企业三年内给予贷款贴息,最高贴息限额每年不超过1万元。每年安排60万元用于创业人员培训和企业管理人员考察学习。县财政对于设立全民创业综合服务机构、明确工作人员的乡镇每年给予2万元工作经费补贴。

  同时,凤台将于每年年底对全民创业工作进行考核,对政策落实好、全民创业工作成效大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单兆伟 沈 巍)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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