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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处理一起违规收取天然气建安费事件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4/8 0:20:5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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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察秋毫公正执法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物价部门处理一起违规收取天然气建安费事件

  近日,市物价局12358价格投诉举报中心不断接到群众来电、来访及市民心声网帖等投诉,反映我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取每户1600元天然气开户费,希望物价局能为他们主持公道。

  接到投诉后,举报中心立即将案情向局领导做了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举报中心一定要彻查此事,严肃处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经调查,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小区属老城区改造项目,在2007年8月进行建设工程报建时,建筑勘察设计中没有小区燃气管道设计和安装事项。在2008年初销售房屋时,在合同中约定房价内不含天然气建安费用。2008年11月18日,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淮南中燃公司签订了《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合同》,并垫付了全部费用,并于2010年12月底正式接通天然气。从2011年1月份开始,该公司委托小区物业办按1600元/户的标准向业主收取天然气建安费用。

  由于该案件涉及居民多、金额较大、且案情复杂,如处理不好将可能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多次与局相关业务科室沟通,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方针的要求,最后认定从2008年11月18日(《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合同》签订日)开始,小区天然气建安费用应计入房价,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此费用,已收取的必须予以清退。

  为使该案件顺利得到解决,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召集开发商和小区业主,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并说明处理该案件的事实及依据。该房地产公司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清退。经过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的努力,现已全部清退79户共计12.64万元天然气建安费用。

  当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对住户进行回访时,受到了小区业主热烈欢迎,对物价部门明察秋毫、公正执法、热情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通讯员 高雷明 记者  刘银昌)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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