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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落实春季森林防火责任制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4/7 1:04:0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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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台县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层层落实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使森林防火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

  当前气温回暖,扫墓祭祀用火逐渐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针对这一情况,凤台县及时调整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落实了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重点防火单位逐级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林区的学校、风景区等建立了联系点,明确了联系人。

  强化宣传,努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对于重点单位,刷新防火标语,设置防火标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深入林区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活动。

  严格管理,不断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力度。进入防火期,各责任区实行全天候巡查,严格野外用火管理,对清明节以及农历茅仙洞会期等时段,进行重点巡查。并完善预案,加强扑火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森林火灾的扑救能力。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此外,这个县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巡查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全县森林防火安全。截止目前,全县境内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事故。

(常开胜)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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