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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4/1 0:41:5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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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该意见的出台,将从三个方面加快我市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建设。

      一是加大对创业者扶持力度。通过基础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平台,“十二五”期间建设实训基地100个、各类创业园18个,入园企业享受房租、水电、社保补贴及各类税费减免政策,为创业人员提供培训和孵化平台;通过信贷支持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完善银企对接平台,将个人小额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至10万元,合伙经营企业贷款额度为200万元,五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达1亿元;加大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市财政投入5000万元用于创业园建设,创业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创业补贴由每人1500元提高到2000元,同时创业企业享受税费减免政策。二是加大创业扶持覆盖面。通过各项优惠措施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城乡劳动者初始创业,公职和科技人员积极创业,外来人员投资创业,使创业扶持对象包含社会各界,推进全民创业。三是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扩大规模。对企业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给予贷款贴息和无偿资助;对企业新、改、扩项目三年内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低碳环保、农林牧渔等项目按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

(记者 鲁 松)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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