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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餐饮环节肉食专项检查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3/25 0:55:4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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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含“瘦肉精”肉类食品

      媒体报道河南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瘦肉精”事件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紧急部署,市食品监督所迅速反应,认真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肉类食品专项检查,暂未发现餐饮服务环节使用含“瘦肉精”的肉类食品。

      检查重点是: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从具备经营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肉及肉制品等食品原料,索取产品合格证明,保证采购使用的肉及肉制品进货渠道正规合法,严防含“瘦肉精”的“双汇”品牌冷鲜肉及其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如发现无检验检疫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的冷鲜肉和肉制品立即停止使用,并查封扣押。市食品监督所执法人员对12家高校和重点中学食堂、22家大型餐饮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均能建立较完善的台账,按规定索取相关票据;无使用含“瘦肉精”的“双汇”品牌冷鲜肉及其制品情况,猪肉采购均能出示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现场采集猪肉、猪肝及猪肉制品样品16批,采用“瘦肉精”速检测卡检测“瘦肉精”残留,结果均呈阴性。对个别索取票据不规范和登记不齐全的单位,执法人员已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孙学军)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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