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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张消费与民生内涵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3/15 0:26:5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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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纪念“3·15”系列活动之际

  在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市政府高度重视纪念活动,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淮府办[2011]5号《关于印发2011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成立了淮南市纪念“3·15”活动组委会,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大力舒张2011年“消费与民生”的内涵。

  这不得不让人们回想起2010年的纪念活动,当年,中消协提出“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我市各级消协组织根据省消协要求,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消费维权事业,认真履行消协职能,积极开展了服务消费者、服务淮南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建设等消费维权工作。

  让我们来浏览一下公布的经典维权案例。2010年5月,大通区方某因瓶装啤酒爆炸受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经调解,厂方赔偿35702元;2010年8月,凤台县蔡某投诉,某快递公司寄送“港澳通行证”业务延误,造成损失,经调解,快递公司赔偿2000元……

  一桩桩、一件件涉及到广大普通群众的消费维权案件在淮南市消协的协调下得以妥善处理。

  纵观2010年,我市消协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开展“3·15”系列纪念活动,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成立了淮南市纪念“3·15”活动组委会;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了大力宣传“3·15”纪念活动,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县、区工商局和消协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加大了宣传力度。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上开辟消费维权专栏、专题报道、特别报道、专版反映维权动态、提供消费信息,使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氛围逐渐浓厚,营造了良好的维权氛围,进一步树立了消费者协会全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的社会形象;开展系列纪念活动,召开了淮南市2010年纪念“3·15”暨“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启动仪式,举办了2010年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文艺演出;开展了大型户外宣传咨询活动;认真受理调处消费者投诉,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2010年,全市共受理并成功调解消费投诉85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3万元,解答消费者咨询1600多次;加强和完善农村“一会两站”建设,服务农民消费者;全市49个乡镇已全部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46个,覆盖面达95%,515个行政村已有499个行政村建立了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覆盖面达到96.8%。

  据悉,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和优化良好的消费环境,拉动消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我市成立了由市直相关部门参加的组委会,大力营造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市场的监察力度;举办纪念大会暨启动仪式;举办文艺演出;开展户外宣传和咨询等便民活动。3月20日,各县区还将把活动总结进行统计,上报到市消协。

  采访中,市消费者协会负责同志告诉记者,2011年市消协将认真落实省消协下达的消协目标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职能到位、规范消协工作;提升宣传力度,开展社会监督,促进消费和谐;强化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完善“一会两站”建设;加强业务学习与交流,提升素质,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把“消费与民生”的理念贯穿到消费的始终,推进消费维权,服务消费者,为促进淮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记者 刘银昌)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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