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记者从淮南市民生办获悉,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2011年继续实施42项民生工程,其中退出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等4项,新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等4项。
据介绍,新增的4项民生工程分别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程,以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以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全市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进一步扩大城乡消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农房改造和城市旧小区综合整治,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优化城市旧小区居住环境。
2010年实施的42项民生工程中退出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农村公路“村村通”、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市级卫生院建设4项。另外还调整完善6项: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2011年按照中央2010年提标后的政策实施;调整高校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政策,2011年继续按照提标扩面后的政策实施,并将原高校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调整为“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将供养标准由1200元提高到1400元;充实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项目政策,增加特困精神病患者药费补贴内容,将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调整农村清洁工程项目政策,在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基础上,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并将原项目调整为“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充实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项目内容,推进全省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工作,加强血防机构能力建设。
据了解,除以上调整、退出和完善的民生工程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32项民生工程,继续按《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实施42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规定执行。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