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8日淮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程晋燕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贵洲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亚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左家凤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决定任命:
张云廷为市政府秘书长;
胡东辉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赵期中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三、决定免去:
戴多斌的市政府秘书长职务;
花学筑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亚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期中的市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云廷的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四、任命:
陶春雨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孙根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德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五、免去:
陶春雨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董开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鲍士生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立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李元辉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樊传坤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余晓玲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詹相祝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