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工作的“免疫系统”功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建设,近年来,我市审计部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审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拓宽审计领域,强化审计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
围绕强化审计工作,出台三个意见办法。2008年,我市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为审计监督及整改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在全省率先出台《淮南市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暂行办法》,填补了“村(居)官”审计监督的制度空白,消除了“村官”监督的“盲区”,对加强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为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服务我市大建设大发展,2009年,制定出台了《淮南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审计部门依此对淮河大桥改造工程、山南新区路网建设等20多项重点工程实施了跟踪审计和效益审计,跟踪项目概算资金48.4亿元,其中已审结15.4亿元,核减工程造价2.06亿元,确保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项目、融资项目的顺利推进。
2010年,市审计部门在深入有关县区和乡镇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淮南市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并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形式下发,至此,我市基本建立了涵盖乡镇、城市社区和农村村级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制度体系。在成功制定出台《淮南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之后,又制定出台了《淮南市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政府投资跟踪审计的目标、范围、程序、内容和方法。2010年1至11月,市本级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审计共核减金额0.97亿元,核减率达12.42%,跟踪审计核减虚报工程进度款达1.09亿元。
(记者 祁 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