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法院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七措并举,细致入微地做好促进当事人双方和解的辨法析理工作,尽可能通过调解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以此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的谅解,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是建立制度强调解。该院把调解工作成效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岗位目标任务,逐月通报,季度奖惩,并作为年终评先竞优的依据,充分调动刑事审判法官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微笑服务善调解。以情暖人,开展“微笑”司法服务,做到“三个一”,即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茶水接待当事人,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取得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充分信任。三是方案合理利调解。他们采取背靠背的方法,认真倾听双方的诉说和想法,全面了解被害人的损失、要求和被告人的家庭状况、赔偿能力等情况,找准双方矛盾的冲突点和利益的结合点,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以利于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四是释法明理促调解。耐心细致的向当事人讲解与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努力让当事人变成明白人。尤其是释明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到位,促使被告人及其亲属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清清楚楚参加调解。五是把握时机巧调解。针对刑事案件对抗性最强、矛盾最尖锐的特点,该院在调解工作中始终保持冷静和镇定,具有听得进、忍得住的胸怀,在倾听中劝说,在劝说中引导,把握调解的最佳时机,让情绪过激的当事人有时间冷静下来、理智起来,以“润物细无声”的细致,使当事人认识、接受或者调整调解方案,直至最后化解矛盾。六是深挖内力全调解。坚持再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的庭前、庭中和庭后全过程;强化再强化,案件主办人、合议庭其他成员、庭长、分管院长和院长全部参与调解,形成全程调解、全员调解的良好格局,促进案件调解解决。七是借助外力共调解。充分发挥被告人、被害人所在单位、社区基层组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近亲属在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协调各方共同做好促进调解工作,借助他们与当事人关系亲密、对案情了解、给当事人做工作能切中要害的优势,使双方当事人消除隔阂,达成调解。
据了解,该院去年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3件,其中调解结案32件,调解结案率为97%,履行赔偿金额167.9万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对抗,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记者 祁 昂 通讯员 曹 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