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记者从淮南市民政部门获悉,根据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保障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定的春节,我市在原有春节慰问的基础上,再次向困难群众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贴。
据市民政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补贴的发放范围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补贴标准分别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
据了解,此次生活补贴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其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其中城乡低保对象的补贴资金通过低保金发放渠道,直接打入低保对象个人账户。其他对象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则通过原来的渠道发放。市民政部门表示将认真审核对象,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努力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专款专用,不漏一人,不少一户。截至目前,我市已将1738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记者 孙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