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2011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春运工作将于1月19日正式启动。春运期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将加强协作,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安全教育、加大路面管控等措施,确保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据悉,春运期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将督促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春运车辆的安全检验和维护;做好客运车辆审查和检验工作,严禁不合格车辆从事春运。对于到期未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有3次(含)以上违法记录未接受处理的车辆、运输企业(经营业户)没有定期维护记录或运输企业没有签署对车辆安全状况检验审核意见的等情形之一的车辆,不予核发《春运证》。
加强对从事客运工作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客运驾驶人春运资格审查。在2010年记分周期内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的;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2010年有两次超员20%以上或一次超员50%以上违法记录的;在实习期内未取得相应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的等情形之一的驾驶人,不得参加春运。
据悉,春运期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将在市际交界处联合设立3处市级春运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和7处临时执勤点,于1月19日上午8时启动,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
(记者 李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