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线上线下发力 瓜农增收有奔头
 解锁以文塑旅新玩法
 防溺水就该拉“网”出实招
 沉浸式体验调研 让服务更有温度
 让“闲置屋顶”成为转型新引擎
 一碗三元炒饭 一城淮南温情
我市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1/14 0:49:19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记者近日从淮南公安机关获悉,经过淮南供电公司和公安机关不懈努力,一名长期在逃,涉嫌盗窃电能的网上逃犯在年底前自首,为2010年淮南的反窃电斗争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10年,淮南供电公司提出以“线损管理年”为主线,以抓线损管理为突破口,以持续开展反窃电斗争为重点开展工作。通过在外部营造工作氛围,建立政府、供电、公安联动工作机制。截止到12月底,共查获违约及窃电户148户,追补电量1368123千瓦时,追补电费1161534元,收取违约金4755882元。其中公安机关立案14件,刑事拘留17人,起诉14人,判刑2人,最长刑期5年。

      今年以来,淮南供电公司先后出台了《淮南供电公司反窃电管理办法》、《淮南供电公司窃电举报、查处实施细则》等系列管理制度,8月用电检查办公室成立后,进一步确定了用电检查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窃电及违约工作现场的“第一时间汇报制度”,窃电和违约用电处理会审制度,建立起公司和单位窃电违约处理会审两级专家组,建立起统一面向内外的举报方法和举报处理登记制度等,促使反窃电工作的组织体系、监督体系、保证体系全面提升。

      2010年,该公司进一步完善了与淮南市经信委、淮南市刑警支队、淮南市电力设施与电能保护办公室的工作协作机制,积极开展电力行政执法活动,会同市经信委、公安、安监等部门出台了《淮南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案件移交制度》等,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加强政企、警企之间的沟通,遇有重、大窃电案件及时联合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现场联合查处。联合开展对一些窃电嫌疑重点区域、客户的专项打击活动10余次。

      他们还加强了电能保护的宣传,先后制作了一批依法用电,窃电犯罪等内容的宣传牌、警示标牌,悬挂于市县区主干道和线路的杆塔上。在易发窃电部位的表箱、分电箱上张贴“民警提示:盗窃电能可判无期徒刑”、“民警提示:破坏电力设施可判刑”警示标志1500个,在易发窃电现场发放各种宣传单达4000余份。同时,为了提升宣传教育层次,他们积极加强与市主流新闻媒体之间的沟通,加大宣传的力度,及时报道打击盗窃电能成果。通过这一系列的宣传举措,提升了广大市民的电能保护意识,对震慑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窃电、违约用电的规律和特点,他们重点对商业性用电场所、高耗能企业和加工业进行逐户梳理,对线损较高的线路、公用配变台区供电的客户利用营销技术支持系统、集抄系统、电能量实时采集系统等现代化手段实施即时核对,加大数据采集、跟踪分析频度。对曾经有过窃电、违约用电行为的用电客户再次进行梳理,筛选出重点目标、加大检查和监控力度,使新窃电发生降低到最小值。全年对线损差值大的10条线路,20余个公用台变,组织排查和专项普查。使综合线损下降2个百分点。

      通过开展反窃电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了一批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净化了供用电环境,市民依法用电、依法护电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记者 武春晖 通讯员 武劲松 时钟旗)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