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是《人民调解法》施行第一天,市司法局及各县区纷纷组织人员走上街头,利用发放宣传单、摆放宣传展板、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人民调解法》知识。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黄爱华,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卫民,市政协副主席钱若芙及有关县区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宣传活动。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和深厚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内涵的法律制度,是我国人民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人民调解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28日通过并公布,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
当日上午,市领导一行先后来到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等地宣传点,看望慰问了放弃休假、积极宣传《人民调解法》的工作人员,并与前来咨询了解法律知识的市民们亲切交谈,向大家宣传介绍《人民调解法》知识。
(记者 陈崇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