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依法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线上线下发力 瓜农增收有奔头
 解锁以文塑旅新玩法
 防溺水就该拉“网”出实招
 沉浸式体验调研 让服务更有温度
 让“闲置屋顶”成为转型新引擎
 一碗三元炒饭 一城淮南温情
依法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1/4 0:20:43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月1日是《人民调解法》施行第一天,市司法局及各县区纷纷组织人员走上街头,利用发放宣传单、摆放宣传展板、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人民调解法》知识。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黄爱华,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卫民,市政协副主席钱若芙及有关县区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宣传活动。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和深厚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内涵的法律制度,是我国人民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人民调解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28日通过并公布,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

      当日上午,市领导一行先后来到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等地宣传点,看望慰问了放弃休假、积极宣传《人民调解法》的工作人员,并与前来咨询了解法律知识的市民们亲切交谈,向大家宣传介绍《人民调解法》知识。

(记者 陈崇韧)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