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0日下午,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淮南分会场会议。
据了解,根据财政部会同民政部下发的相关通知,我省作为中部地区省份,中央财政2010年补助资金按照月人均27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此外,我省还将配套部分资金,中央加上我省地方财政的配套资金在一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600元,集中供养的孤儿则达到每人每月1000元。这项补助从2010年1月开始算起,2010年全年补助将补发。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满18周岁的公民,可以申领孤儿基本生活费。不仅给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我省今年还将把儿童福利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工程,3年内投入3.24亿元,按每个床位6万元的标准,对全省61个县新建、改扩建儿童福利院,确保不留空白。
(记者 朱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