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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十一五”期间,我市社会保障惠及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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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我市社会保障惠及城乡居民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12/20 7:12:4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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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7日,记者从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十一五”期间,我市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6.12万人、47.3万人、30.1万人、27.2万人、18.8万人。与“十一五” 末相比,总体增加32.97万人。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我市积极推行新型农保试点,凤台县被列入国家新型农保首批试点县,并出台全市新农保试行办法,全面实施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数由2007年16.8万人扩大到2010年59万人,31万农民和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此外,我市各项社保制度保障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6年上调,失业人员保障金4次上调,率先在全省建立和实施城镇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和费用报销补偿制度。我市4次调整工伤保险待遇,8597名“老工伤”人员待遇全部纳入基金统筹管理。

(记者 李舒韵)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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