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已于12月9日全面启动了资助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工作。至此,我市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普高教育全部建立起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通知精神,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由中央与安徽省共同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将根据学校办学性质(市属与区属、公办与私立)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按比例分担。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具体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我市资助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占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2010学年,我市将根据全省统一标准按每名贫困高中生发放1500元执行。目前,我市有普通高中学校35所,在校高中生45000人左右,其中将有8975人得到资助。
据悉,为做好我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市教育局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相关县区、市内各普通高中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学校初审、社会公示的程序,在12月25日前完成贫困生认定等各项相关工作,确保这项惠民政策顺利实施。
(记者 张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