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2·4”法制宣传日将亮点纷呈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日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联合发出通知,拉开了全市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大幕。从11月中旬起,一系列富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亲民、惠民活动,将逐一呈现在市民身边。
据了解,本次宣传系列活动旨在隆重纪念“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以多方位、多角度的视角诠释“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大力宣传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与往年相比,今年的“12·4”活动安排主题更鲜明、亮点更突出、惠民更广泛。在2010年11月中旬到2010年12月中旬,我市将举办纪念“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法治文化广场活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发行纪念“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淮南子与法》系列法治文化邮资明信片,并依托法治文化园(广场),组织各区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大型法制游园活动。
同时,我市还将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法规等系列宣讲活动,利用公交车车载视屏,开展“法治文化进车厢”活动,并配合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电视台拍摄《法治安徽进行时》节目。活动期间,我市还会向全市移动、联通、电信等手机用户发送“12·4”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并积极组织参加第八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评选活动和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记者 李舒韵 通讯员 苏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