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庵区着眼于农村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行委托代理服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助推了全区农村风清气正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该区以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为契机,制定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实施方案和委托代理服务实施意见,区财政列入专项经费,用于业务培训、购置电算化软件等。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建立责任分工、工作督查、专题调研、信息反馈等机制。
认真清产核资,切实摸清家底。区、乡镇引导各村(居)实行清查盘点,实地丈量的方式,摸清村集体“三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张榜公布,且经村民代表会议确认,由村对“三资”登记造册。截止目前,全区现有村集体资金7083.1198万元,账面资产15242.026万元,土地滩涂等资源增加32239.86亩。
夯实代理基础,规范运作程序。各乡镇设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专兼职会计,并对村“三资”实行审核、会计核算、公开、建档“五统一”管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由村委会与乡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办理财务移交,各村村务监委会对村“三资”营运管理全程监督。
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收支行为。区里制定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乡镇“三资”服务中心统管会计、审核会计、资金会计岗位职责,规范村级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和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使农村“三资”代理服务有章可循、有制可依。村级“三资”管理系列制度由乡镇纪委、村务监委会实施。
(夏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