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文明者将采取处罚等手段,该行动持续到明年4月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提升城市的文明形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迎省运会“实施大拆迁大整治、推进大建设大管理”的重要决策,扎实推进我市争创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工作。近日,市文明委决定在组织开展“十大不文明行为”评选的基础上,在全市开展“十大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为,该行动一直持续到明年4月。
据了解,此次“十大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包括:摊点占道、出店经营;乱贴小广告,制造“牛皮癣”;脏话粗话,粗俗口语多;乱扔垃圾,乱倒污水;行人闯红灯、翻越栏杆,乱穿马路;随地吐痰,不讲卫生;操办丧事扰民,抛洒冥纸遗物;临街乱搭乱建,乱拉乱挂;禁烟场所抽烟无忌;中巴车飙车、横冲直撞。市文明委希望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达到市民文明素质大提高、文明意识大增强的目的,使全体市民不断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真正实现大拆迁大整治、推进大建设大管理,使经济大发展、城市大变样、文明大提升。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集中宣传阶段(7月12日-8月15日),按照以宣传教育为主导的工作方法,结合我市“迎省运会、创文明城、向不文明行为宣战”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执法宣传车、上门入户等形式对专项整治不文明行为活动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市民自觉改陋习、讲文明,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做一个文明的淮南人;二是集中整治阶段(8月-12月),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单位,统一行动,协调配合,齐抓共治及采取各项措施,大力整治查处各类不文明行为,让不文明者受到谴责和处罚,对十大不文明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和强力的整治氛围;三是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4月),对前期的整治工作效果进行常态化的跟踪检查,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总结工作经验,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整治各类不文明行为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
(记者 柏雪 实习生 刘雪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