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今日视点 > 仲裁之手调出和谐新乐章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升级适配度
 排除隐患构筑食品药品“安全墙”
 对于纪念活动要加强监管
 与古人做一场“穿越时空的对话”
 “红娘奖”让青年人才留人更留心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仲裁之手调出和谐新乐章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7/5 0:28:44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仲裁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也是一项“求和”的艺术。这一点,是淮南仲裁委员会全体成员的共识。

      走进淮南仲裁委调解庭,迎接当事人的,是一杯热茶,一张笑脸和一句宽心的话。“只有本其心,才能顺其情,只有求其理,才能精其事,最终才能促其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淮南仲裁委秘书长李明友告诉记者,每次办案,仲裁员都把“促其和”作为最终目标,采用说理加引导的办法,将调解与裁决充分结合,力争找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帮助当事双方实现“双赢”。

      反复斡旋:“背靠背”变为“手拉手”

      仲裁办案不公开审理,裁决纠纷也不采用对抗制,因其具有“和谐”的特有优势,逐步得到市场经济的认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民商事活动采用仲裁来解决纠纷。

      2009年底,经营家具生意的赵某在我市代理销售浙江某品牌。为追求利益,赵某委托小作坊仿制生产,再凭借手中的代理权贴牌销售。厂家发现后,随即中止合同并提出赔偿要求。因多次协商解决未果,厂家于今年6月24日向淮南仲裁委申请仲裁。开庭时,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发生很大分歧,调解陷入僵局。为冷静双方情绪,缓和紧张气氛,仲裁员分头找当事人谈话,通过深入剖析利弊,耐心劝说调解,终于让双方坐回桌前。3天后,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协议:赵先生当场赔付厂家2万元,而厂家则继续与赵某保持合作关系。

      2005年,上海某公司因工程尾款问题,与我市一家大型酒店产生纠纷。今年1月,淮南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起初,无论仲裁员如何调解,双方都不肯让步。为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仲裁员们不辞辛劳,来回奔波两家单位,多方查找证据。经反复斡旋协调,双方最终被仲裁员的精神感动,由背靠背转为面对面,理清款项细节,达成和解意见。拿到尾款后,申请人专程来到淮南,向淮南仲裁委表达了由衷地敬佩和深深谢意。

      温情调解:“大公司”赔偿“小业主”

      随着仲裁事业的发展,淮南仲裁委受案范围也在逐步扩大。从过去单一的建设和金融合同纠纷,逐步拓展到房屋买卖、保险、承包、特许经营、物业管理等多个领域,为帮助更多人群破解难题搭建起了一个重要的平台。

      2008年,市民徐某从淮南某房地产开发商处购买一套90余平米住房,并缴纳了首付款。由于私自变更面积,开发商在要求徐先生重签合同遭拒后,竟将此房转卖他人。此时,房价早已是涨声一片。2009年7月,淮南仲裁委受理此案后,通过收集证据证实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面对态度蛮横的开发商,仲裁员协助徐先生据理力争、反复协商。最终,开发商承诺,一次性向徐先生支付10万元赔偿金。

      今年年初,市民周某准备给新房装修时发现,墙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当他按照合同约定找开发商索赔时,却一再遭到拒绝。抱着一线希望,周某来到淮南仲裁委求助。因事实清楚,仲裁员马上支持了周某的申请,多次帮助他找开发商和物业调解。最终,开发商帮其修复墙壁,并作出了相应赔偿。

      秉承和谐调解、公正裁决的理念,淮南仲裁委的公信力不断提升,受到越来越多市场主体的信赖,为解决市场经济中的多元化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据了解,2009年,淮南仲裁委办理的近200起案件中,有一半以上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淮南仲裁委自1996年组建以来,已独立、公正、快捷地解决了800余件经济纠纷,快速结案率、双方当事人和解率、自动履行率均在80%以上,办案质量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淮南仲裁委也多次受到省、市表彰,并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

记者 陈崇韧)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