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管理或处罚超载行为,大多都是在超载货车驶入城市道路以后;而现在,淮南市超载货车将会被“扼杀”在驶入城市道路之前。为了禁止超载货车驶出厂矿企业,淮南市出台新举措,将治理车辆超载延伸至货源单位——各厂矿企业,超载货车将被禁止放行,对于故意放纵车辆超载的企业,轻者给予处罚,重者将予以整顿或关闭。
5月24日,淮南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工作人员进驻首批25家厂矿企业,这25家厂矿企业包括淮南矿业集团张集矿、国投新集二矿等,这些企业全部都是需要大宗货物公路运输的企业。进驻厂矿的工作人员将会对所有驶出企业的货车进行检测称重管理,凡认定属于超载的车辆,将按照要求自行卸载,否则一律禁止驶出企业。
按照淮南市道路货运源头超载治理的相关规定,六种情形被认定为超载车辆: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装载质量的。
为加强货运装载源头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加强对重点货物运输集散地、货运战场的驻站或巡查监管,确保超载车辆不出厂、不出站;对货主或站场故意放纵车辆超载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罚;对位于公路沿线的小煤场及以各种名义建立起来的货物分装场,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对为超载车辆提供货源的,将予以整顿或者关闭。
(记者 顾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