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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水每立方米涨0.34元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3/23 1:14:5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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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水价调整已确定,4月抄见表量之日起执行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淮南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已经确定,居民用水价格由原来每立方米0.99元上涨了0.34元,现在是1.33元/立方米,经营性用水的价格每立方米降了0.34元。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市民对自来水上调价格,普遍持理解的态度。

  据悉,3月18日,淮南市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价格的通知》,通知内容:经过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同意淮南市自来水分类及价格调整为: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米1.33元(原水价每立方米为0.99元);非居民用水(将工业、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用水合并)价格每立方米1.66元(原工业、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用水的价格每立方米分别为1.22元,1.22元,2.00元);特种用水价格每立方米3.74元(原水价为2.50元)。污水处理费、城市附加费仍按原标准执行(污水处理费原标准:居民用水、行政事业性为0.60元,工业为0.70元,经营与特种用水为1.00元。城市附加费均为0.04元),取消水厂建设基金,以上各类水价均含水资源费0.0725元,对供水企业未抄表到户的居民小区的水价实行趸售价格,趸售价格为在分类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扣减0.02元,用于补贴总表和户表之间的损耗。

  对城市低保户仍实行优惠价格政策,其居民用水在每户每人每月3立方米基数内仍执行原水价,即每立方米0.99元,超定额部分执行新水价,即每立方米1.33元。供水企业在向城市低保户收取水费时,与普通居民一样,一律先按照新的价格标准和实际用量收取。各低保户每年元月、7月、携带低保证、用水发票到供水公司营业厅专柜结算水价优惠费用。具体实施办法由淮南首创水务公司在调价前向社会公布。本次价格调整于2010年4月份抄见表量之日起执行。

  3月20日,淮南首创水务公司供水二所的工作人员来到了淮南市田家庵龙泉村进行便民服务和水价宣传,记者也随同来到了现场,供水二所的所长李国扣告诉记者,自来水到户价是由水价、污水处理费、城市附加费三部分组成的;后两项费用是企业为政府代收取的,为此,供水二所将在这里举行两天的服务宣传活动,让百姓明明白白地缴费。在活动现场,居民徐女士告诉记者,过去她们一家三口人,每月每人按三元钱收取,不限量用水,缺少节约水资源的意识,这次水网改造和水价上调,她在用水方面就会非常注意,洗衣机用过的水就不会像以前那样白白流掉,而是把水留下来冲马桶用。对于水价上调,徐女士给自己算了一笔账:她们一家三口平均每月用水5吨左右,按照新价格计算,她每个月要花9.85元左右。她说:“这和过去的价格相比没有多大差别,相反自己还注重节约水资源了。”居民高大爷对记者说,这次水价上调,对弱势群体实行了优惠价格政策,体现了政府的务实精神。在现场采访中,记者发现居民对水价每吨上涨0.34元,并没有太多的反对意见。

  图为活动现场。

(记者 冉韬 实习生 夏飞 摄影报道)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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