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记者从淮南市粮食局获悉:为引导市场粮价平稳上升,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决定2010年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
2010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3元、97元、105元,比2009年分别提高3元、5元、10元,提高幅度分别为3.3%、5.4%、10.5%。
据了解,我市目前种植的只有中晚籼稻和粳稻,因此2010年我市粮食的最低收购价格执行的是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97元、105元。
(记者 陆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