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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人民币,你做到了吗?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2/20 23:57:2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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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早上,记者在一小吃摊吃早点,闻同桌的两位小女生相对而言。其中一位女生拿着一张人民币说,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真缺德!另一位女生接过话茬抱怨道,爱护人民币,人人有责。这种人就是缺乏社会公德。

      闻此言,记者扭头而望,但见一名小女生双手展开一张面值10元的人民币。记者看到在这张人民币上,有人用炭黑色的墨水写下了几行字:有意与我交朋友的女士,请打电话,号码:1396646××××,QQ号:××××,这些字写得歪歪倒倒,十分难看。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不爱护人民币的行为还真的屡见不鲜。君不见,在菜市场,一些卖肉的摊主时常用沾满油污的双手收钱找零,如此之举,往往将原本洁净平整的人民币弄得湿漉漉、皱巴巴、脏兮兮的。

      还有,每年开学之际,一些学生家长为了确保自己用于孩子交学费的百元大钞真的假不了,便自己或让孩子在人民币上写上姓名,画上记号。这些家长的如此之举,既破坏了人民币的美观,同时也在无形之中淡化了孩子们爱护人民币的意识。

      还有一些人所做出的不爱护人民币的行为更叫人难以容忍,这些人或许就是闲得无聊,经常聚集在马路边、楼道下、商店旁用扑克牌玩斗“地主”,一局赌资一般在1元或2元。且不论这些人聚众斗“地主”的行为如何,但他们中间一些人糟践人民币的行为却让记者不得不说。每当记者走近这些在露天地方斗“地主”的人群时,就会看到这些席地而坐者在斗“地主”过程中,将纸币或硬币或塞进鞋内,或踩在脚下,或放在地上用石子压住。记者每当看到这些行为,心中都会产生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在一定意义上说,爱护人民币就是爱国。任何损害人民币的行为,都是在损害国家的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和妨碍人民币的流通;第43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于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尽管如此,但在现实生活中,形形色色损害人民币的现象依然屡见不鲜,比如在硬币上穿孔、磨边、剪口,甚至融化;还有一些人将角币制成“装饰品”进行买卖,不论是买方还是卖方,也不论其行为是有意的还是故意的,都损害了人民币的尊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在我们国家,有相当一部分人缺乏爱护人民币的意识。早在2000年,某省一银行在对流通中的人民币的整洁度进行调查时发现,在抽查的8万元钞票中,5元和10元卷损伤率达20%,1元和2元卷损伤率达54%,角币损伤率达56%。

      既然爱护人民币就是爱国,既然人民币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何损害人民币的现象就是屡见不鲜,难以遏制呢?这一问题值得人们去深思,更值得人们去关注。

(登成)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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