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征免时限“2”变“5”新政实施后——淮南二手房交易市场归于平静
针对2009年房地产价格暴涨现象,管理层打击组合拳,意在给房地产市场降温。记者从淮南市地税局服务窗口了解到,进入新年后,淮南二手房交易归于平静,较去年后2个月的数量锐减,而逐渐回复到往常的交易水平。
1月22日,记者来到淮南市政务中心,据市地税局窗口首席代表戚娟介绍,截至当日,地税窗口受理个人二手房交易量354户,预计到月底会达到500套左右。而去年12月份,地税窗口受理量为1224户;去年11月份,受理量为704户。
2009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而自去年11月份,市场就有各种有关营业税新政的传言,因此在11、12这两个月的时间里,二手房交易量猛增,大量市民与时间赛跑,赶在今年元旦前进行交易,使得去年12月全月交易量达到创纪录的1224套,这也透支了一部分原本应在今年1月份交易的数量。
戚娟介绍,按照惯例,以往这个时候是二手房交易的低潮期,但现在实际的交易量却不见减少,这说明市民住房的刚性需求仍十分旺盛。按照新政,不足5年的144平方米以下个人住房对成交差额部分征收5.55%的营业税费,而从实际成交的情况来看,最近相当一部分卖房人都会将税费转嫁给买房人,看来新政实施对卖房人并无损失。
(记者 张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