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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能耗费不允许附加在水费中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1/24 23:40:1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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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质疑水费高,物业解释按规定征收,物价部门称——二次能耗费不允许附加在水费中

    1月21日一早,本报热线接到洞山某小区居民杨女士的热线电话,在电话中杨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居住的小区存在物业乱收费的现象,小区物业擅自提高水费,去小区物业管理处咨询,也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答复。

      小区住户:雾里看花,水价何来?

      在电话中,杨女士向记者介绍了她所居住的小区物业私涨水费的具体情况。杨女士说,她们家现在的水费是1.95元/吨,但是据她了解,物价部门核定的居民生活用水为1.63元/吨,当她向物业公司质疑这每吨多出的0.32元钱时,得到的答案是:高层住户的二次加压能耗费。得到这个答案后杨女士更疑惑了,因为在交每月的物业管理费时,物业公司就已经向每户居民多征收了1.06元/平方的耗能费用,而这里的耗能费用就已经包括了二次供水时增压水泵的耗能费用,那么,每吨水多出来的0.32元到底从何而来呢?

      物业公司:按规定征收

      带着这一疑问,记者立即向小区物业管理处廖主任了解情况。廖主任向我们介绍说:“水费中增加的价钱是高层住户用水二次加压能耗费,而物业管理费中的1.06元是指小区内的公摊能耗费,这其中包括楼梯照明、增压水泵等小区设施设备的耗能费。”

      按照廖主任的看法,这两种费用是有所差别的,而在原有水费的基础上多收的费用是向居民提前征收的小区供水二次加压的能耗公摊,而且廖主任还称淮南市物价局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小区物业可以向高层住户多征收20%的二次能耗费。

      市物价局:水价不能私自涨

     为了证实廖主任的说法,记者又来到了淮南市物价局询问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淮南市物价局内,记者看到了有关征收小区二次能耗费用的文件,文件上详细注明:物业公司可以向住户征收小区内设施设备的公摊能耗费,最高定价为1.05元(可上下浮动),但是这个费用只允许加在物业管理费中,文件没有注明物业是否可以通过提高水价来征收小区供水二次加压的能耗费用。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科负责人熊毅,熊毅说:“物业对高层住户的二次加压能耗费用是不允许附加在居民水费中的,即便是要征收,也要首先征得绝大多数业主的同意,然后将二次加压的能耗费用在小区内公示,由小区住户进行公摊。”

      随后,记者向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廖主任说明了小区物业存在违规收费现象,廖主任承认在没有向小区居民公示的前提下加收水费有不合理之处,并称会立即整改,并在小区内就供水二次加压的能耗公摊费用进行公示。

(实习生 周倩 记者 王伟 杨涛 报道)

(责编: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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