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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二手房交易“井喷”
【字体: 】 发布时间:2009/12/28 23:31:4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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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营业税优惠政策“倒计时”进入尾声

      随着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及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即将到期,淮南二手房交易增势明显。一时间房产交易大厅内人头攒动,各办理窗口、柜台前挤满了人。为节省5.5%税费成本,加上税收增收滞纳金政策因素影响,许多市民纷纷赶在年底之前完成交易。

      据淮南市政务中心地税局窗口首席代表戚娟介绍,淮南市场在今年持续升温的情况下,最近一段时间成交量持续放大,较平时翻了一番。随着营业税优惠“倒计时”进入尾声,淮南市地税部门启动紧急预案,采取增加办公时间、增设涉税咨询服务窗口等措施应对过户高峰“井喷”现象。12月上半月,地税窗口受理个人二手房交易量已突破400户,超过平时一个整月的交易量。而在11月份,窗口受理个人二手房交易701户,征收税款111.92万元,各项数据均创今年单月之最。从这个趋势看,12月二手房交易量有可能超过11月份。

      去年底,政府颁布了多项惠及房地产的新政,如首套房贷款最高可享受7折利率、改善型二套房贷放松、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减免等多项优惠措施,其中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推出的《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根据国家的优惠政策,购房者关心的“2年以上普通住宅转让免征营业税”政策将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
“营业税优惠政策”终止的消息公布后,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进行征收是人们关注的焦点。12月23日,财政部、国税总局下发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对此进行了明确。该通知提出,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戚娟认为,正是不少购房者抢搭营业税优惠“末班车”,所以形成二手房交易剧增的情况。

      一位房产中介公司人员对记者介绍,他们最近忙得很,以前买房人看房还会多看看货比三家,但最近一段时间,不少来买房的人都加快了步伐,只要地段、户型、朝向等指标基本达到要求,就会直接交定金,然后催促卖房人和房产中介,尽快办理完所有手续,以节省一些购房成本。

      “得赶紧办,要不然就来不及了。”正在办理手续的刘先生对记者说,之前就听到了优惠政策可能会结束的传言,但他当时并没有及时办理手续,现在情况明朗了,一计算,如果不赶在年底前把手续办完,自己刚买的一套房子,多出来的5.5%的税费成本就有不少钱,划不来呀。面对采访时,另一位办理转让手续的王女士对记者说,税虽然交过了,但怕再出现变化,所以还是要赶在年底前办理完过户手续,这样才更保险些。

(记者 张雪峰)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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