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热线新闻 > 读者服务日 热线大联动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升级适配度
 排除隐患构筑食品药品“安全墙”
 对于纪念活动要加强监管
 与古人做一场“穿越时空的对话”
 “红娘奖”让青年人才留人更留心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读者服务日 热线大联动
【字体: 】 发布时间:2009/9/27 23:28:50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9月26日下午,在《淮河早报》举办的金秋读者服务日活动中,本报热线新闻部全体记者早早来到活动现场,与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物价局、市消费者协会、市运管处、淮南中北公司、衡威律师事务所等部门进行现场联动,与前来反映问题的市民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

      市长热线、律师热线为民答疑解难

     “12345,有事找政府”。如今在淮南,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窗口——市长热线已深入每位市民的心中,而本报从2004年开始与之建立的联动机制更是深受广大市民和职能部门的青睐。在26日本报举办的读者服务日活动中,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的负责人也应邀来到现场,为市民答疑解惑。

      下午2点半,一位姓孙的女士来到了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的咨询台前诉说了自己的不幸遭遇。孙女士说,她是安徽皖纸纸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因患眼病,先后在多家医院治疗,可最终被宣布无法医治,因而无法从事工作,她向单位申请了病退。可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结论书上,鉴定结果却与本人的实际情况不符,而且性别也被弄错了,致使她至今无法申请病退。她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可至今无果。

      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的负责人热情接待了孙女士,并详细记录了她所反映的情况和联系方式。由于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公开办的负责人表示将于节后专门派人到市劳动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情况,能解决的,将立即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不能解决的,也会及时与孙女士联系,说明相关原由。

      在另一边,本报的律师热线也火爆异常。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的梁有望律师在现场为广大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家住西部地区的刘先生告诉梁律师,2006年自己花3万元从张某那里购买了一套已经房改过的住房,双方签订了售房协议,但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2008年10月,该房拆迁时,张某却故意隐瞒了房屋已经卖掉的事实,又将该房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王某,并协助王某到房屋拆迁单位,以王某的名义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刘先生很着急,想咨询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回这套住房。

      对此,梁律师向刘先生解答到:首先,张某故意隐瞒该房已经出卖的事实,以欺诈的手段又将该房出售并协助王某到房屋拆迁单位办理拆迁手续,其再次售房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再者,刘先生应当先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张某和王某之间的售房行为及王某和房屋拆迁单位所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无效;然后,刘先生可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请求张某履行有关双方的售房协议,协助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房屋拆迁安置的有关协议。

      家住长丰县的朱先生向梁律师反映,自己长期在外打零工,2008年经工友介绍来到淮南某一建筑工地工作。可没想到的是,上班第四天就从脚手架上不慎摔了下来,造成八级伤残。他想知道,自己应该向哪个单位索赔?赔偿项目有哪些?怎么计算这些费用?

      对此,梁律师回答道:朱先生应该向工程的具体承包施工方索赔,若施工方无施工资质,应向工程发包方索赔。赔偿项目主要有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营养费、差旅费等。其中误工费应从受伤之日起到定残之日止;其实际工资如低于全省上年度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全省平均工资计算;伤残补偿金(八级伤残)应按全省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补偿六年。

      运管:黄金周出行和出租车服务成热点

      在活动现场,淮南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咨询台前的市民,问及最多的便是今年的黄金周出行问题。运管处法规科副科长詹渝在仔细听取了市民的咨询后,一一做了详细的回答。

      “十一黄金周期间,长途客车会不会涨价?”要出远门的市民许女士很关心这个问题。副科长詹渝回答说,长途客运的票价并不是固定的。在物价部门对价格核定后,经营者在平常旅客流量不是很大的情况下,有时会降低价格,但在节庆期间旅客流量大的时候恢复核定价格,所以就有可能导致很多旅客会认为票价上涨的情况。运管部门也已明确告知相关部门,节庆期间不允许班线客车或农村班线客车乱涨票价;如果乘客发现有类似现象,可以拨打96333进行投诉。

      打算在长假期间购物休闲、走亲访友的市民,比较关心淮南市出租车的服务。

      “如果我怀疑出租车计价器有‘猫腻’,我该怎么处理?”市民单先生问。詹渝解释说,依据《淮南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如果顾客认为出租汽车计价器失准,在投诉时乘客需要先垫付检测费用,然后运管部门负责组织检测。如经检测,确定出租车计价器失准的,由被投诉人支付检测费用并退回投诉人先行垫付的费用;如经检测,计价器没有问题的,由投诉人承担检测费用。这样能够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都不受侵犯。

      在活动现场,一位女士告诉记者说,因为没有记住车牌号码,她曾经在出租车上丢失过手机后,便再也没有能够找回来。那么,乘坐出租车时物品丢在车上该怎么办?詹渝回答说,在没有车票或记不起车牌号码的情况下,可以先拨打96333热线电话,留下投诉人的基本资料;一旦驾驶员送回遗失物品能够及时联系投诉人。此外,詹渝还提醒广大市民,在坐车的时候,应当向驾驶员索要车票。另外,运管处今年在副驾驶座的前方摆放了驾驶员的基本信息卡片,也请乘客看清并最好能记下,这样,一旦物品丢失就很容易找回。

      公交:实行月余的IC卡成关注话题

      在读者服务日活动现场,市民抛给淮南中北巴士有限公司代表的问题,大多都和前不久实行的公交IC卡无人售票服务有关。早在下午两点活动开始前,就已有市民迫不及待地开始询问。淮南中北巴士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部长熊尚勇、客服中心主任张群在现场分别为市民解答了心中的疑问。

     “朋友帮我办了张IC卡,现在用着很正常,可我担心到时候卡里没钱了我都不知道,”市民陈先生说出了自己的担心。熊尚勇部长为陈先生解释说,乘车刷卡时,车载收费机对各种卡都有相应的声光提示,并显示扣款金额和卡内金额。当卡内金额不足5元时,车载收费机会发出“请准备充值”的语音提示,这时乘客应及时到各充值点充值。当卡内金额不足一次乘车额时,车载收费机会发出“余额不足,请投币”的语音提示,交易不成功,需投币1元。目前开设的办卡及充值网点共3个:淮南中北巴士IC卡服务中心,地址是洞山西路35号,电话6666501;龙湖公园东门售卡充值点,地址是龙湖公园东门公交调度站,电话3649185;安成铺充值点,地址是安成铺公交调度站内,电话6418139。

      市民杨女士询问:不知以后是否还会安排专人给兑换零钱?张群主任告诉杨女士,先期开通IC卡无人售票的10条线路包括2路、8路、28路、30路、31路、34路、110路、127路、210路、310路;这些线路乘客上车须刷卡或投币1元,在试运营阶段,公司会安排人员在公交各大站点为没有IC卡,又没有零钱的顾客换零钱。正式运营一段时间以后,就不再有换零钱的义务,请广大乘客提前准备零钱,每次一元,不设找零。

      物价:收费问题成投诉焦点

      当天,在活动现场还有不少市民因为各种收费问题向淮南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咨询和投诉。

      一位学生家长投诉说,她家孩子在幼儿园小班上学,今年在开学前的一个月就交了学费1300、建园费840、特色课程教具费298、杂费95,保险20等等,一共2553元。在开学前又交了509元的伙食费(不能分月交);可还没上两天课,老师又组织开家长会动员买拼玩识字的教具,还有什么15块钱班费说是买一些班级用的物品,为了孩子不受委屈就又交了288元的教具费再加上500元的学费,一共788元。算算截止今天孩子上了还没有三个星期的幼儿园,这前前后后已经交了2556+500+788+15=3856元(除去伙食费)。这样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

      物价局工作人员解释说,今年我市下发的淮费价2009-27号文的内容,这些文件都明文规定了,我市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可按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向幼儿提供伙食(含点心)的,可代收伙食(点心)费,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凡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均按照统一的收费项目收费。同时,依据省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新规还明确了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费的收取标准,其中省一类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600元,市一类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200元,普通幼儿园每生每学期800元。以上标准为我市公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

(记者柏雪、顾成家、马南南、杨涛、王伟、冯登成)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