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热线新闻 > 新生儿住院费用能否报销?市医保中心:没有办理则不能享受城镇医保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升级适配度
 排除隐患构筑食品药品“安全墙”
 对于纪念活动要加强监管
 与古人做一场“穿越时空的对话”
 “红娘奖”让青年人才留人更留心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新生儿住院费用能否报销?市医保中心:没有办理则不能享受城镇医保
【字体: 】 发布时间:2009/8/5 0:35:52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月3日上午,家住淮南市田家庵区的张先生给本报打来了热线电话,询问他刚出生的孩子是否可以享受城镇医保,就此记者走访了淮南市医保中心。

      张先生在电话中反映,他的妻子生孩子时发烧40℃医生采取剖腹产手术取出一男婴,但因宝宝吸入脏羊水在医院住院近20天,花费1.7万元医疗费用。张先生想问他的孩子能否享受城镇医保,这笔费用能否报销。

      记者带着张先生的问题来到了淮南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城镇居民如果没有参保是不能享受城镇医疗保险待遇的。新生儿的参保范围在淮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在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期限内出生的城镇婴儿至参保登记结束后尚不满60日的可顺延至60日和在医保参保登记期限结束后出生的城镇婴儿,自出生之日起60日内,可携带出生证明及户口簿通过其所在社区补办参保登记手续,并足额缴纳当年度参保费用或下一年度参保费用。城镇居民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办理参保登记期限。

      像张先生这种情况要看他有没有给孩子办理相关的参保登记,如没有办理则不能享受城镇医保。

(记者 马南南 实习生 段 煜)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