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暑期打工被骗投诉增多
发了一周的广告单,每小时仅得3元;做了3天的服务员,老板给了一件T恤当工资……这几天,淮南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几起关于大学生暑期打工被欺骗的投诉。
发广告单,时薪仅3元
小范是淮南师范学院大一学生,从7月5日起,她就在一药店门口散发保健品传单。关于报酬,保健品经销商拍着胸脯称,“不会让你吃亏的”。小范每天从早上9点站到中午12点,从下午2点站到5点,每天6小时站得腰酸背痛。几次想打退堂鼓,但一想到老板的保证,她咬着牙又坚持下来。
一周下来,小范找老板要工资,一看只有126元,平均下来每小时仅有3元。而与她同时打工的同学,每小时工资能拿到5元。她去找老板理论。老板脸一扬,说谁答应给你每小时5元的,有证据吗?小范顿时无语。
做服务员,挣件T恤衫
小朱是安徽理工大学大二学生,暑期他来到学校附近一酒店应聘服务员。老板称包吃包住,但由于小朱是新手,每天工资只给20元。对此,小朱觉得还能接受。干了3天,他因同学帮他找了个家教的工作所以就不能在酒店干了。于是,他找老板辞职并讨工资时,老板以上工时间太短为由不肯给,后来竟说,你身上这件店里统一的T恤衫值100多元,就当工资便宜给你了。小朱立刻“傻眼”。
在校大学生打工维权难
接到这类投诉,淮南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感觉很难处理。因为根据目前的相关劳动法规,其约束对象没有涉及在校大学生,同时投诉对象也都未签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所以他们一般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该大队相关负责人建议,在校大学生打工一定要通过正规中介介绍,打工尽量到正规企业单位,而且最好先到劳动部门咨询一下相关问题。
打工学生应签劳动合同或协议
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梁有望律师表示,这类现象很普遍。他提醒假期打工的大学生一定要注意,依据法律规定,不管用工时间长短,只要建立劳动关系,都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以明确岗位、报酬、时间等(非全日制的用工形式除外)。如果用人单位拒签合同,平时要尽量收集一些本职工作有关的资料,以备维权之用。
(记者 杨 涛 实习生 段 煜 张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