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热线新闻 > 请注意!7路段禁机动车临时或长时停放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红娘奖”让青年人才留人更留心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爱的后备厢”满载的是亲情与乡愁
 从春节习俗中汲取文化自信的力量
 参军入伍 让青春更精彩
 让文物“活起来” 博物馆“火起来
请注意!7路段禁机动车临时或长时停放
【字体: 】 发布时间:2009/7/14 23:56:19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月13日,记者途经洞山中路时,发现淮南市交警支队田家庵区二大队的交警,正在督促机动车驾驶员对停放在路边的机动车进行转移。据了解,日前,市交警支队对淮南7条路段提出了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间停车的规定。

      最近,淮南正处在全市大建设的氛围中,许多城区主干道都在重新铺设。因为路面部分封锁,造成交通拥挤,在此情况下,许多车辆临时或长时间停放在路边,给交通造成极大的不便,有时甚至难以通行。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畅通,市交警支队从7月13日开始,对淮南市7条道路进行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间停车,这7条道路分别为洞山中路全段;陈洞南路(国庆中路交叉口至洞山中路交叉口);朝阳中路(人民路交叉口至学院路交叉口);国庆中路(淮舜路口至人民路口);刘家山路全段;迎宾路全段;蔡新路全段。

(记者 王玲)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