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日正式施行新《旅行社管理条例》,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市工商局直属局五一期间开展了旅游市场的专项整治,采取全面清查、通力合作、落实责任等措施,以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竞争秩序等违法违章行为为重点,取得成效。
整治期间,市工商局直属局重点对新《条例》进行广泛宣传,重点打击旅游市场中无照经营、商业贿赂、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广告及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客宰客等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督促各旅游经营单位健全完善服务承诺、消费者索赔等制度,切实加大对全市旅游市场规范化管理力度。与此同时,该局对检查发现的因当事人不熟悉政策法规引发的、主观恶意不深,以及首次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着重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向其发出市场预警,依法免予行政处罚。
此外,该局在整治工作中注重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与旅游、质监等部门沟通联系,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该局还严格实行业务包保责任制,经检查发现问题的,均按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监管人员的责任。
整治期间,直属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检查旅游景点5处,旅行社38户,检查旅游格式合同48份,对2户旅游格式合同文本中含有“霸王条款”的旅行社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周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