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民生新闻 > 从淮河之滨到苗岭深山以法为灯传递温暖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把谋事和干事有机统一起来
 信守千金之诺 厚植拥军之情
 小事察德辨才 大事看德识才
 “诉求马上办”让民意表达坐上“直
 乐见科学家登城市“C位”
 “淮大姐”巧手“钩”出好光景
从淮河之滨到苗岭深山以法为灯传递温暖
【字体:特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6/10/9 9:18:46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淮南公益律师李艳获评“中国好人”

(记者 张雪峰)近日,经各地推荐、网友评议和专家评审等环节,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发布2026年第三批“中国好人榜”,淮南公益女律师李艳榜上有名,以“扎根苗岭基层普法 用心守护青少年成长”的事迹,获评助人为乐类“中国好人”。贵州省律师协会为此专门发出喜报,安徽省律协也致以祝贺。

跨越山海,做苗乡群众的“贴心人”

“城市里不缺我一个律师,但大山里的乡亲们,可能正等着有人帮他们讲清‘法’字怎么写。”2021年夏天,李艳放下本地优渥的律师事业与安稳生活,告别温暖的小家、年迈的父母,毅然加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行列,奔赴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开展志愿服务。面对语言不通、环境陌生的挑战,她仅用一个月便攻克苗语方言障碍,并自学手语服务残疾群众。三年间,她走遍松桃大小村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余件,代写法律文书300余份,解答咨询100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深入乡镇、村寨开展法治讲座100余场,覆盖各族群众3万余人。当地群众口口相传:“苗山有难事,就找安徽来的李律师。”

法治护航,做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

李艳深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比事后惩治更为重要。她将法治课堂搬进校园,通过模拟法庭、真实案例故事等生动形式,教导学生辨别校园欺凌、树立守法意识、预防违法犯罪。针对性格内向、存在心理困扰的学生,她牵头成立“袋鼠妈妈心理咨询室”,联合当地教师、志愿者同步开展法治宣讲与心理疏导工作。2024年5月25日,由李艳牵头组建的“松桃袋鼠妈妈心理咨询工作室”正式揭牌,成为松桃县首家公益性质的心理咨询机构。短短九个月,她走遍松桃28个乡镇,行程近3000公里,深入偏远村居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48场次,覆盖师生2万余人,以法治温情守护少年心理健康。

初心不改,做公益普法的“带头人”

2024年法援服务期满、返回安徽淮南后,李艳的公益普法脚步从未停歇。她积极加入淮南市妇联“爱心妈妈”志愿队伍,常态化开展防性侵、家庭安全自护公益讲座;持续走进中小学、幼儿园开设反欺凌专题普法课堂。身为淮南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秘书长,李艳主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搭建沟通联络平台,加强与各区县新联会的协同联动,常态化组织开展交流活动,整合各行业人才资源,引导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扎根基层、服务社会、投身公益。依托新联会平台,她持续组织法律领域新阶层志愿者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普法宣传、矛盾调解等志愿服务,带动更多专业人士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从苗岭深山到淮河之滨,从只身奔赴帮扶到带动群体向善,李艳用脚步丈量公平正义的距离,用法治温情温暖每一位需要帮助的群众,以实际行动践行助人为乐的高尚品格,彰显新时代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据悉,李艳先后获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慈善楷模)、安徽省司法行政十大榜样人物、淮南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迟海波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