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黄梦美)近日,被告王女士专程来到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李小柱手中,对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妥善化解纠纷表示诚挚感谢。这起由商场儿童电车致人受伤引发的侵权案件,在法院调解下实现案结事了、各方握手言和。
2025年8月,原告李女士在某商场一楼正常行走时,被王女士的孩子驾驶的儿童电车撞倒,造成右侧股骨颈骨折。此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分歧较大,协商未果,李女士遂诉至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要求王女士、儿童游乐园、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所开展司法鉴定。鉴定意见载明,李女士伤情构成九级伤残,护理期150日,营养期180日。由于案件涉及多方主体,在责任划分、赔偿数额方面争议较大,承办法官李小柱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材料,厘清法律关系,充分考虑原告因受伤致残遭受的身体与精神双重痛苦,同时兼顾各被告实际赔付能力,多次组织各方开展调解工作。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各方当事人终于放下分歧,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女士一次性赔偿李女士各项损失5万余元;儿童游乐园赔偿4000元;保险公司赔偿约10万元。至此,该起身体权纠纷全部了结,各方再无其他争议。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案件圆满化解后,被告方专程来到法院送上锦旗。王女士表示:“感谢法官公正调解,没有生硬下判,充分考虑各方情况,让我们不用继续陷入诉讼纠缠,纠纷一次性了结。”她对法官的专业和耐心表示由衷赞许。
近年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力争实质性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