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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筑牢托育服务监管防线 护航婴幼儿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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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托育服务监管防线 护航婴幼儿健康成长
【字体: 】 发布时间:2026/8/19 11:05:3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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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托育事关千家万户,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工作,坚持“规范、安全、优质”的发展导向,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源头管控、聚焦关键环节,多措并举筑牢托育服务监管防线,让家长“托得安心、放得放心”。

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建成托育机构290家,托位15736个,其中普惠托育机构231家,普惠托位11603个,普惠托位占比达73.74%;创建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10家,公立医疗机构托育点7个,县级公办独立托育点9个,有效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

加强顶层设计,凝聚综合监管合力。我市构建起“政府监督+行业自律+专业指导”三位一体综合管理机制,将托育服务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成立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卫健、市场、民政、教育、公安等18家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托育行业协会,建立政府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机制,推动托育服务产业向规范化、专业化、优质化发展。成立淮南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挂靠市妇幼保健院妇计中心,加强全市托育业务综合指导,推动机构规范化管理。

强化源头管控,严把服务准入关口。在注册备案方面,市卫生健康、教体、编办、民政、市场监管五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切实做好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工作。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经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后,应在招生前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幼儿园开设托班,应向所在地的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向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托育机构备案通过后,应将申报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托育机构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变更备案,并及时登录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上传变更信息。托育机构需终止服务的,应妥善安置收托的婴幼儿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向登记机关申办注销登记后,向卫生健康部门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每年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聚焦关键环节,织密安全防护网络。加强队伍建设,严格从业人员准入标准,通过委托第三方开展差异化考证培训、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等方式,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职业道德。加强收费管理,市发改委、财政局、教体局、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我市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明确托育服务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监管,严防行业恶性竞争。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市级托育消防安全专家库,将托育机构纳入卫健系统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单位,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和专项整治,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护航儿童健康,成就精彩未来。我市将持续优化托育服务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普惠、安全、优质的托育服务,全力护航婴幼儿健康成长。

(记者 何婷婷 通讯员 朱继娜)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迟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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