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淮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欧冬林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6年7月21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鉴于张志强已辞去淮南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淮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欧冬林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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