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执行全省统一医用耗材目录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淬炼思想状态
 作风过硬,政绩实在
 这场聚齐沿淮五省的思客会,释放了
 淮南人,需要一场家门口的“中秋晚
 创新文旅,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主心骨”是正确政绩观的鲜明注脚
我市执行全省统一医用耗材目录
【字体: 】 发布时间:2026/6/18 9:33:54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月1日起,全省首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将落地执行,我市医保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三大目录”全部实现省级统一管理。

统一目录编码,终结“同耗不同报”。依托国家统一的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采取准入法将2859类医用耗材纳入《医用耗材目录》,实行前15位代码统一管理,不区分厂家,杜绝同种耗材有的厂家能报销,有的不能报销情况。

明确支付标准,实现“同省同待遇”。纳入目录的耗材,统一设定医保支付标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及限定支付范围。全省参保患者同种耗材能不能报,最多能报多少全省一样,通过价格杠杆引导医疗机构选用临床必需、价格合理的耗材,减轻参保患者的费用负担。

动态调整更新,确保“同需同保障”。充分保障耗材生产企业创新动能、尊重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参考医用耗材的技术进步、临床使用情况、价格费用水平、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承受能力等因素,《医用耗材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及时把符合条件的耗材纳入报销范围。

(记者 贾静)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迟海波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