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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群众意愿 法官巧化纠纷
【字体: 】 发布时间:2026/4/13 9:06:4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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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高亚青)信息化普及的当下,部分当事人因担忧网络安全问题,对通过“云法庭”签订调解协议心存疑虑。近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曹庵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时,精准对接当事人司法需求,灵活采用“云法庭+现场签署+当场履行”模式,既打消了被告的顾虑、充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4年10月,徐某某向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8400元,同时与某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该公司为其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后徐某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该股份有限公司依约履行担保责任后,将案涉债权转让给某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随即向徐某某提起追偿权诉讼。

案件进入调解阶段后,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情、积极沟通双方当事人,促成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意向。考虑到原告身处外地,法官提议通过线上方式签署调解协议,但被告徐某某心存顾虑:“我年纪大,手机操作不熟练,担心操作出错泄露个人信息,还是到法院现场签字更放心。”

承办法官充分尊重被告意愿,第一时间与原告沟通协商,最终确定“云法庭+现场签署”的调解方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逐一核对调解协议条款,确认无误后,原告通过“云法庭”线上签订调解协议,徐某某现场签署协议,并当场将案涉款项转账交付给原告,整个调解及履行过程高效顺畅。

近年来,曹庵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纠纷调解工作中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权,兼顾司法服务的便捷高效与安全可信。下一步,曹庵人民法庭将持续优化纠纷化解流程,强化柔性司法、推动实质解纷,用心奏响乡村法庭司法为民“奋进曲”。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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