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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制新闻 > 十年“借条”悬而未决 一朝调解化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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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借条”悬而未决 一朝调解化解心结
【字体: 】 发布时间:2026/3/19 8:39:1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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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彭丽丽)近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审判团队成功化解一起跨越十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承办法官连星星以情理化解矛盾,用专业厘清权责,既严守法律的责任边界,又为昔日老友留存情谊余温,尽显司法调解的柔性与高效。

原告姚某与被告康某本是多年好友。2016年12月,康某找到姚某,称其堂弟因拖欠混凝土运输车购车款导致车辆被扣留,急需10万元缴款提车,并承诺半年内还清。念及多年朋友情分,姚某未作过多犹豫,当即前往银行支取现金10万元,当场交付给康某。康某出具借条一张,并与他人共同以担保人身份签字确认。

然而,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姚某多次催要欠款,被告却始终推诿拖延。无奈之下,姚某将康某等人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调解阶段,双方核心争议明确。被告虽认可借款事实,但表示近年经济状况不佳,希望延长还款期限,昔日好友因这笔“情面债”陷入僵局。

面对僵持局面,承办法官首先以“多年旧情”为切入点,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当初你们愿意借款、愿意担保,足见彼此信任,不必因一笔钱款彻底伤了和气。”随后,法官结合《民法典》中关于民间借贷及担保责任的相关规定,向被告释法明理:“借条是借款关系的直接凭证,康某作为借款人,应当承担还款义务;其余人员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对该笔欠款同样负有清偿责任。”同时,法官也向姚某说明:“被告认可借款事实,且具备还款意愿,若能协商确定还款方案,既能尽早收回欠款,也能保全多年朋友情谊。”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斡旋下,双方打开心结、达成一致。被告主动提出分两期还款的方案,承诺于调解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偿还首期5万元,剩余5万元于3个月内付清;姚某亦表示愿意配合,不再主张额外利息。2026年2月,双方正式签订调解协议。这场拖延十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法官的柔性调解下,让“借条”回归权责本质,也让“朋友”二字的温度得以延续。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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