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2025年度文旅市场违法典型案例
3月11日,记者从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2025年共立案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92件,移送司法机关1起。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现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
2025年,根据家长举报线索,某网吧存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上网的违法行为。经查实,该网吧还以“充值送网费”的形式诱导未成年人充值消费。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网吧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其全额退还未成年人充值款项100元。现场,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告诫其严格坚守法律底线,规范合法经营。
案例二:预付式消费退费纠纷调解案
消费者L女士在某培训机构报名96学时培训课程,共计缴费2890元。后因该培训机构变更经营场所,L女士无法继续参加课程学习,遂申请退还剩余80学时的相应费用。机构起初依据合同约定拟收取20%违约金,双方就此产生争议。经执法部门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机构免除违约金,按照剩余学时比例为L女士退还相应费用。
案例三:考级预收费纠纷调解案
消费者Y先生投诉称,某舞蹈培训机构提前一年预收考级费用,后因孩子无法参加考级,该机构拒绝退还相关费用。经执法部门调解,该机构为Y先生办理考级费用及相关学时费用共计约1000元的全额退款手续。
案例四、五:旅行社虚假宣传案
消费者高某反映,其在淮南某假日旅行社报名的旅游产品,实际行程与宣传线路内容不符。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投诉情况属实,依法对该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64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另案处理,处以罚款2000元,同时责令旅行社退还消费者费用1736元。另一家旅行社在山东旅游行程中,诱导游客扫码购买翡翠商品,涉嫌虚假宣传。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290元、罚款5000元的处罚,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0元,并协助游客追回购物折损费1800元。
案例六:无证经营诱导老年人消费案
2025年6月,当事人张某在未取得导游资质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组织50名老年游客前往指定场所购买保健品,涉案金额较大。执法部门联合多部门开展协同处置,共计为受害游客挽回经济损失54万余元,同时对张某作出合并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该案成功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打击诱骗老年游客购物违法行为的工作突破。
案例七:违规进口出版物案
2025年9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寿县某音像制品出租店销售的外文光盘涉嫌盗版侵权。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查获各类外文音像制品5679盘,经查实,该店未从国家规定渠道进口出版物。执法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全部违规音像制品、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 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