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苏国义)当前,我市交管部门正深入开展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违规载人等行为。1月8日,我市交警结合过往典型案例,详细剖析了此类车辆上路行驶存在的多重安全隐患。
“梳理大量交通事故案例后我们发现,多数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极为淡薄。”交警介绍,这类驾驶人大多未接受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拉载乘客时,既无法准确预判路面突发险情,也不具备及时规避事故的处置能力。同时,这类车辆还极易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引发交通事故。电动三、四轮车车身宽大,行驶速度快于非机动车和行人,超车频率高,刮擦事故频发;部分驾驶人行车时不开启后视镜,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道、掉头、闯红灯,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交警进一步指出,市面上大量电动三、四轮车不仅技术含量低,部分车辆的制造工艺更是十分粗糙。一些私自改装的车辆存在“头重脚轻”的问题,车身稳定性极差,甚至未配备照明和转向灯光装置;还有部分车主用蓬布、塑料布、广告横幅等材料加装防雨棚,严重遮挡驾驶人视线。加之不少车辆长期缺乏维护,刹车、灯光系统老旧破损、无法正常使用,若搭载多名乘客,极易出现方向失控、车辆侧翻等状况,甚至引发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车辆大多未投保任何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车主往往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导致受害方索赔困难。
交警呼吁广大市民,切勿购买、驾驶、乘坐未经国家相关部门许可生产、销售及注册登记的电动三、四轮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交警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此类车辆违法上路行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