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陈良涛)近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曹庵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车辆租赁引发的纠纷案,承办法官通过耐心释法明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顺利完成了涉案车辆的交接,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原告姚某是某出租车的所有人,因家中有事,将车辆租赁给被告陈某使用,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双方因租金减免问题协商未果,姚某将陈某诉至法院。经过曹庵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依法作出判决,双方均未上诉。然而,判决生效后,陈某以人在外地为由,迟迟未按判决交付车辆。无奈之下,姚某拨通了法官的电话,希望能帮他协调解决。
本着“案结事了”的理念,法官联系陈某,耐心释法明理,经过一番劝说,陈某最终同意由家人配合完成车辆交接。
在法官的协调下,姚某现场验车并办理了交付手续。交接完成后,姚某激动地握住法官的手连声道谢。近年来,曹庵法庭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通过审执一体发力,切实做到法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不断提升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