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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关于同意陈永多同志辞去政协第十六届淮南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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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陈永多同志辞去政协第十六届淮南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决定
【字体: 】 发布时间:2024/11/29 14:22:4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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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陈永多同志辞去政协第十六届淮南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决定
(2024年11月28日十六届市政协十八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六届淮南市委员会副主席陈永多同志因达到退休年龄,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决定,按照《政协章程》规定,同意陈永多同志辞去政协第十六届淮南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报十六届市政协四次会议备案。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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