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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制新闻 > “小物业 大民生” 法官上门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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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物业 大民生” 法官上门化纠纷
【字体: 】 发布时间:2024/8/27 10:45:1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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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曹馨月)住宅小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的物业服务,而居民的生活品质与物业服务息息相关。8月26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获悉,为减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增量,探索物业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的最优路径,该院针对物业服务纠纷中的难点堵点,前往田电社区进行现场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了4起物业合同纠纷案。

在这些案件中,物业公司因业主拒交物业费,将业主诉至法院;而业主以物业服务质量不合格、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不合理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我经常发现,楼道里堆放了各种垃圾,气味难闻,向物业公司多次反映,但效果不佳。”“我的物品放小区内被盗,物业公司为何不管?安保太差了!”……针对业主们反馈的问题,物业工作人员现场解释,并阐述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在听取了双方陈述后,法官抓住双方的主要争议点,明晰物业服务领域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从中沟通协调,一方面以理服人,向业主方释明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义务,另一方面以情动人,劝说物业公司根据客观情况以合理方式沟通处理问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向。

法官表示,针对新老物业交接之际集中爆发的大量纠纷,最优解是业主和新老物业三方协商处理拖欠的、需退还的物业费用及其他相关事项。

为更好地消除群众疑惑、普及法律知识,庭审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当场就举证责任、合同约定、权益维护等业主关切问题,结合《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向现场众多旁听业主进行答疑解惑,引导业主依法维权。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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