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姚记)近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为当事人讨回了出借14年的资金。
2010年9月2日,严某通过朋友向周某某借款5万元,并写下借据。双方约定,月息为2500元,借款一年内还清。后周某某多次催要未果,且因严某调动工作,周某某与其失去联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后,田家庵区人民法院通过电话、短信、邮寄等多种方式,均未联系上严某,便按照公告程序在其户籍地张贴了应诉材料及传票。后严某看到应诉材料,主动联系法院,对借款金额和催要事实均表示异议,并主张该借款已过诉讼时效。
法官审查证据后发现,除借条外,原被告佐证自己主张的均是证人证言。双方就借款及还款的金额僵持不下,说法不一。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情绪状态及具体案情,法官认为一纸判决可能会激化矛盾,遂分别联系当事人,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
最终,经过法官近一个月的沟通交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严某在法院当场向周某某转账3.5万元。就此,一个长达14年的借款纠纷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