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李林)“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近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顺利执结一件个人与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高效、善意文明执行获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重点赞。
被执行人安徽某科技公司因资金周转向申请执行人陈某借款,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未足额偿还,陈某索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执行人支付其借款29万余元。经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没想到,被执行人第一个月便未按约定支付,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冻结了其相应银行账户。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表示已认识到错误,愿意主动履行,请求法院暂时不要采取限制高消费和列入失信名单的措施。
两日后,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被执行人如约将全部执行款转入了法院一案一账户,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